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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疾控重要提醒!这些人两节期间严格限制出行!

由于陕西疫情正处于提速期,外溢风险较高,不排除会发现新的输出病例。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宿州疾控发出以下健康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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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主动报备

*与发布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

*12月14起途经北京市通州区

*12月12日起途经陕西省延安市;

*12月11日起途经广东省广州市;

*12月6日起途经江苏省无锡市;

*12月5日起途经江苏省南京市、广东省东莞市、黑龙江省黑河市

*12月4起途经陕西省咸阳市;

*12月4日15:00至24:00途经陕西省西安市咸阳机场;

*12月3日起途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

*12月1日起途经浙江省杭州市和绍兴市;

*11月29日起途经陕西省西安市;

*11月26日起途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1月24日起途经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11月22日起途经浙江宁波市;

*11月15日起途经上海市浦东新区;

*11月12日起途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上述人员请抵宿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需要居家隔离者请配合管理,足不出户不需要居家隔离者,请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本人和同住成员尽量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健康监测期间,入(返)宿人员和同住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需立即报告社区,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及时按规定就医等防控措施。就医过程中应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合理安排出行


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官方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请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委)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宿后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建议外省返回人员主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建议按照 “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能缓办就缓办” 的原则,减少培训、会议、赛事、宴席等人群聚集性活动。近期全市所有单位原则上不得举办大型会议、大型演出、线下培训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活动所在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宴席等活动如确需举办,应尽量控制参加人数和时长,同时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保持间距、保持通风、做好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加强健康监测


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五、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的复杂形势,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六、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近日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指导各地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1.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4.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5.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由行风险提示。


6.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7.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以上出行要求是针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出行要求由各地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对外发布。

同时,《工作方案》强调做好首都疫情防控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疫情防控。若发生局部较大规模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存在异地扩散的风险时,要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人员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

《工作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


《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关问题解答


1.“两节”马上就要来临,对于返乡和外出的居民应注意哪些防控要求?

“两节”期间,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和扩散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节日,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重点对跨省份流动的人员出行提出明确要求。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和社会经济状况不同,疫情形势、传播风险和防控重点存在差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按照科学精准防控要求制定辖区内的人员出行要求并对外发布。请大家关注“两节”期间出行要求,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如果一个居民所在的县(市、区、旗)发生疫情,那么他能否外出?

发生本地疫情后,所在的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落实当地流行病学调查、风险人员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社区防控等要求。

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等人员确需出行的,经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批准,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旅途个人防护,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公布审批要求和流程。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无疫情县(市、区、旗)人员能否出行?如果外出,需要遵守哪些管理上的规定和要求?

发生本地疫情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非疫情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按照要求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风险人员排查等工作;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旅途个人防护,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

4.两节期间,可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吗?

为防范感染风险,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已经前往的人员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

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等确需前往的人员,按照当地有关防控政策和规定执行。

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已经前往的人员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

5.“两节”期间,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会受到限制吗?

高风险岗位人员工作期间接触感染人员、病毒污染的物品和环境的机会较多,如果防护不到位,感染风险较高。近期,我国部分地方出现口岸从事进口货物的搬运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等感染情况,有的地方甚至造成了社区的传播和扩散。

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对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登记造册,工作期间严格落实规范防护、闭环管理、高频次核酸检测、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等措施。

“两节”期间,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应向所在单位报备,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条件。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

6.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还能出行吗?

出行前,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暂时中止出行计划,避免旅途劳累症状加重,并及时就医,待康复后再安排出行。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

7.健康码变成“黄码”,对出行有哪些影响?

健康码“黄码”人员应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和义务,主动配合当地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避免外出。在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且无异常症状后,可正常出行。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

8.寒假结束或春节后,对于高校学生返校或务工人员返岗有什么具体安排和要求?

高校学生数量多,来源广,集中住宿;部分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多,工作场所人员密集,一旦引入传染源后,高校、企业易发生聚集性疫情,并在短期内迅速传播扩散。

为降低疫情发生风险,避免集中返校返岗时人员聚集,提倡高校或企业安排错峰返校返岗;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返校或返岗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9.两节期间,能否组织宴会等聚集性活动?规模是否要有所限制?

近期,部分地方发生本地疫情后,通过聚餐、婚宴、丧事等人群聚集活动,引起疫情的快速传播和扩散。

为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两节”期间应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抵边乡镇避免举行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10.“两节”期间,个人应注意哪些防护措施?

节假日期间,公众应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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