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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季度宿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名单公示

2025年第一季度宿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宿房〔2021〕44号)、《关于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的通知》(宿房〔2023〕88号)、《关于做好“黑榜企业”整改复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各县区、园区初审形成“红黑榜”初选名单,市物业主管部门对初选名单进行抽查复核,市、县区(园区)物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红黑榜”最终名单。现将“红黑榜”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示期间,相关企业对季度“红黑榜”名单有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物业主管部门提出异议,邮箱:sfgzxwyk@163.com。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1日


注:从2024年第四季度起,对于连续三季度都在黑榜名单内的企业,各地物业主管部门应建议业主委员会按规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项目经理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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