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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办理答复: 反映人系萧县户籍,其子女在城区入学有两种途径:1.需将户籍迁入城区;2.可按进城务工人员(外县户籍)凭居住证、户口簿、基本养老保险、住址证明等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其随迁子女可在城区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如居住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A: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办理答复:反映人可持户口本、购房合同、发票、购房合同备案表等材料到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
A: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办理答复: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实际居住地以具有完全产权的不动产权证为依据。特殊情况,入学时按照特殊办法进行处理。
A: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办理答复:反映人子女入学有两种途径:1.需将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籍迁入城区。2.可按进城务工人员(外县户籍)凭居住证、户口簿、基本养老保险、住址证明等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其随迁子女可在城区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如居住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A: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办理答复:城区常住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纺织路十二小,无需迁户口)。
A: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办理答复: 根据市教体局《宿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市教体〔2021〕113 号)文件精神,需凭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军官证(士官证)、住址证明、单位相关证明等材料,其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
A: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办理答复:反映人系2016年在城区购房,埇桥区乡镇户籍。根据宿州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须将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一方户籍迁入城区。持户口本、房产证到居住地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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