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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出台,涉及宿州!


近日,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出台《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确定了9项重点工程,将组织开展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省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等系列工作。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将组织开展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GIS、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升级改造省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管理平台,及时、精准、高效、有针对性发布灾害风险信息,实现风险预警信息靶向推送。


《规划》明确,要建设安徽省应对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基地,为全省自然灾害应对提供抢险救援、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等综合保障。实行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全覆盖,1+N”模式,全省16个市都要设立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多灾易灾、偏远山区、革命老区等重点区域实行市区1个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县(市、区)多个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布局。


《规划》明确,要以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为基础,对全省地震易发区(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14个市、62个县<市、区>)内城镇老旧住宅、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农村民居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利设施、危险化学品厂库、重要军事设施进行抗震鉴定、评估和加固。2021到2023年底,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的五河县、明光市、泗县开展房屋设施加固工程试点示范建设。


《规划》还提出,要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根据人口分布、城市布局、郯庐断裂带特征和长三角城市群分布等,指导郯庐断裂带沿线和长三角城市群按I类标准建设能够覆盖一定范围、具备应急避险、应急指挥等功能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推动抗震设防烈度7度的县(市、区),按Ⅱ类标准新建或改扩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协调其他县(市、区)按不低于Ⅲ类标准建设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来源 | 安徽发布 合肥晚报

  编辑 | 吕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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