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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市卫健委:生三孩享受哪些政策?


近日

有市民朋友咨询

生三孩现金奖励的问题


市长热线群众反映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从各大新闻媒体关注到全国都在谈2023年鼓励生三孩,各个地方也给出了明确的现金奖励,有的是一次性领取另外还有生育津贴等等,我想问问我们安徽省宿州计划生育政策是什么?我也不知道问谁只能来这里写个信试试,不知道领导可能看到,可能回复?还有就是这个政策是针对有正式单位的领导人呢?还是说只要是中国人不管是农村的宝妈还是城里的有没有交社保的都有呢?能有一个领导来给一个完美的解释吗?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回复

接到群众反映“关于生三孩现金奖励”的问题,宿州市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依据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新《条例》),我省对生育三孩暂无资金补助但可享受以下政策

1.《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2.《条例》第三十二条: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二)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三)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3.《条例》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家庭困难的婴幼儿入托、入园给予一定补助。具体政策可咨询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科:0557-3029445。对于困难家庭的婴幼儿入托、入园补助,您可以向当地的县(区)卫生健康委、教育体育局了解具体政策和程序。





来源:宿州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岳园、王琼琼、欧楠崔秀海
审核:潘云然、杨永琪、朱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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