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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刚刚发布通告!1例无症状!

埇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我区在对外县关联重点人群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我区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溯源流调、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环境消杀等处置工作。该名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目前,涉及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均已全部落实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目前,生活物资供应充足,物价平稳,请广大群众不要盲目囤积物品,减少人员聚集。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区外人员来(返)埇,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要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好防控措施。
 
埇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7月3日


另外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价格

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保供稳价工作,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和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各相关经营者应当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禁止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二) 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 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我局将全面组织开展价格监管工作,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走势。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五、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我局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同时,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消费,不抢购、不囤积,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日




综合宿州埇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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