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新闻 > 正文

宿州发布禁火令!这些行为将受罚……



宿州市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发布本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市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区域。

三、在禁火期、禁火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严禁吸烟、丢烟头、烧火取暖等野外用火

(二)严禁烧荒开垦、烧秸秆、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

(三)严禁在踏青游玩活动中野炊、烧烤、燃放孔明灯等非生产性用火;

(四)严禁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五)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动火作业;

(六)严禁在林区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周边堆放可燃物;

(七)严禁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构成违法的,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或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内容 / 综合整理转载自宿州市应急管理局、直播宿州等“乐活宿州”微信公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欢迎致电0557-2980557,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