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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发布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关于刘某某违反防疫规定案件情况的通报!




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

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2022年第47号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私自外出活动人员;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返泗未报备以及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人员;
3、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其他行为。


二、举报电话
0557-7356180


三、奖励标准
对上述举报线索经查属实,给予首位举报人1000元人民币奖励;


四、其他事项
1、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
2、对恶意举报(报告)、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

2022年7月16日



关于依法处理刘某某违反防疫规定

案件情况的通报


2022年7月10日,原大路口镇大季村(高风险区)刘某某(女,34岁)从隔离点解除隔离返回家中。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多次外出,违反了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43号通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笫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存在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目前,泗县公安局已对刘某某进行治安处罚,并责令其坚决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履行防控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主动配合开展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特此通报


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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