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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埇桥区主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关于在埇桥区主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争取在最短时期内实现动态清零,按照宿州市埇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7月20日12时起,在我市埇桥区主城区实行三天临时交通管控,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范围:在我市主城区东至东三环、南至南三环、西至京台高速、北至北三环合围区域。

二、临时管控车辆:临时交通管控期间,禁止所有车辆通行(执勤执法、救护车、消防车、隔离转运车、工程抢险车、物资保供车、垃圾清运车除外),其他参与疫情防控的车辆,需持有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的通行证明,方可在临时交通管控区域内通行。

三、确需救助的病人、孕产妇等紧急情况外出的,凭社区证明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除参加防疫、核酸检测、隔离转运、医疗救护、应急抢险、物资保供、垃圾处理等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按照高风险区域“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中风险区域“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实行网格管理。

五、临时管控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23日12时止,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进行调整。

六、广大交通参与者应当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对不听劝阻、强行在交通管控区内通行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定信心、齐心协力,筑牢坚固的疫情防控坚强防线,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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