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新闻 > 正文

刚刚宿州公开意见征求!这样停车涉及违法!

刚刚宿州消防发布了关于征求《宿州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草案)》意见建议的通知。




附件1《宿州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草案)》7.12征求意见版

附件2《宿州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草案)》依据对照表征求意见版


草案部分内容摘录

第二十四条  【法律责任】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五条  【具体罚则】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强制执行,并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所需费用;

  对阻碍执行紧急任务消防车辆通行的,和治理现场妨碍执法的,由公安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物业处罚措施】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将处理结果函告物业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主管部门与人员职责】负有消防车通道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概念解释】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包括: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设置的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等。

一项调查数据显示

全国重大伤亡火灾超80%因消防通道堵塞

请记住!

你占用的0.1米

可能是卡住消防车的整个车道

↓↓↓

(网络示意图)

消防车通道是“生命通道”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

希望大家不要妨碍公共交通

以免出现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耽误了最佳救援时间

另外也请大家注意夏季防火

 内容 / 综合整理转载自宿州消防等“乐活宿州”微信公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欢迎致电0557-2980557,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